一、轉發研發處通知,請各單位將此通知轉知所屬專任教師。「科技
本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支給辦法辦理。
三、獎勵對象須於補助起始日前一年內曾執行科技部計畫。
學術研究機關(構)延攬之人員)。
四、推薦人員若為新聘任三年內且執行科技部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
(一)非曾任或非現任國內學術研究機構編制內之專任教學、
(二)於本校正式納編前五年間均任職於國外學術研究機構。
『科技部研究獎勵推薦名單』,需檢附資料說明如下:
一申請名冊請詳細填寫
填表說明如下:
1.職稱:請填寫正式編制職稱(如: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等.
2.任職年資:自機構任職起計算至108年7月31日止,共計○
3.年齡:計算至108年7月31日止(未足歲者不計)。
4.主持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編號:請填寫105至107年度主持
5.曾獲得獎勵及榮譽:非為中央研究院院士、
6.是否曾獲科技部補助:係指99-
二、本校執行科技部研究獎勵傑出績效說明表
針對本校傑出績效說明表中之三、研究績效補充說明如下係指五年內
請各單位轉知所屬教師符合推薦資格之者請檢附①申請名冊②本校執
cmed@kmu.edu.tw醫學院辦公室,彙整後召開會議送交校方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