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醫學院全英語教學補助方案
(112學年度適用)
一、目的
高雄醫學大學醫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為促進國際化,提昇學生英語能力,鼓勵本校教師以全英語教學方式開授課程,特訂定本方案。
二、鼓勵對象
適用對象係指參與本院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EMI),開設「講授類」全英語授課課程(含線上模組課程)之本校專任教師、專案教師及臨床教師(不含外籍教師)。
三、經費來源
由本院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支應,補助金額得依申請人數及每學年度計畫預算酌予調整。經費之核銷應符合本校會計作業規定及相關法令規章。
四、申請期間
以醫學院公告時程為主。
五、所稱之「全英語授課」係指教師所開授課內容全程以英語教學方式授課,且經本校各級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為EMI課程者,其方式包括使用英語教材、講授、討論及成績評量等,皆採英語方式為之。惟通識教育英語文課程(含大一英文、進階英文、進修英文)、體育課程、服務學習、個別指導課程(含研究指導、專題製作、專題研究、專題討論、論文等)、實習、演說性質課程、在職專班課程、全程以學生報告為主課程,及修課學生全部為境外生之課程不適用之。
六、補助方式
(一)每名授課教師每小時補助新台幣2,500元,至多補助新台幣12,500元業務費。
(二)每名PBL與TBL教案撰寫教師,根據該教案之實際上課時數進行補助,每小時補助新台幣2,500元,至多補助新台幣12,500元業務費。
(三)實驗課程主要為學生動手操作之課程,故僅補助講授實驗原理之時數與該名授課教師。若為二小時實驗課程,補助時數至多一小時。
(四)檢據核實報支:申請補助教師所開設之全英語課程,以開課當學年之支出單據(不含每年7月之收據),於開課當學年公告時程前提出核銷申請;(一)至(三)點可核銷項目包含:教育訓練費(包含口說指導費)、教材教具費(包含教材英文審查費)、資訊服務費、印刷費、雜支等,均須檢附發票或收據以利後續核銷。
七、申請條件方式
(一)申請補助教師應於開課當學期填具「全英語教學教師補助申請表」及「經費預算表」(附件二),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二)為維護全英語授課課程教學品質,獲補助之教師應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需繳交:
2.至少一週之課程完整錄製影像(如:evercam)以供觀課學習及審查;教案撰寫老師則繳交撰寫教案。
八、審查程序
由本院EMI教師獎勵小組進行審查,申請案依審查結果及計畫預算額度,公告核定結果。
九、其他事項
本方案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及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十、申請流程:
十一、申請網址:
(一) 申請表表單:https://forms.gle/jbxTEX3reUByYfJ39
(二) 成果報告表單: https://forms.gle/SWgN6wdXiZKtrxLV9
十二、列印說明影片教學:
《聯絡窗口》
醫學院EMI計畫助理:吳珮妘
E-mail:r101124@gap.kmu.edu.tw;聯絡電話:2137*85
《相關檔案》
附件二:教師補助經費申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