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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推薦名單作業(醫學院)

一、轉發研發處通知,請各單位將此通知轉知所屬專任教師。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及本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暨獎勵補助支給辦法辦理。

二、推薦名單之考量面向分為:(1)學術研究(2)產學研究(3)跨領域研究,請就單位學術領域屬性明訂推薦標準並經院務會議或同級會議審議後排序推薦,人數不得超過貴單位前一年度執行科技部補助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總人數40%,且副教授以下教師不得少於推薦人數25%。

三、獎勵對象須於補助起始日前一年內曾執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研究計畫。如為111年8月1日以後聘任人員,須為國內第一次聘任,不得為自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或學術研究機關(構)延攬之人員。

四、推薦人員若為新聘任三年內且執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請於推薦名單中註明。

  1. 非曾任或非現任國內學術研究機構編制內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

  2. 於本校正式納編前五年間均任職於國外學術研究機構。

五、申請名冊請詳細填寫, 填表說明如下:

  1. 職稱:請填寫正式編制職稱(如: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等...)。

  2. 任職年資:自機構任職起計算至112年7月31日止,共計○年○個月。

  3. 年齡:計算至112年7月31日止(未足歲者不計)。

  4. 主持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編號: 請填寫109至111年度主持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之計畫編號(不含擔任共同主持人之計畫)。

  5. 曾獲得獎勵及榮譽: 非為中央研究院院士、曾獲得教育部國家講座或學術獎、國科會傑出研究獎及財團法人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傑出人才講座者,毋需填寫

  6. 是否曾獲國科會補助:係指99-111年度曾獲得本獎勵者。

 六、請各單位轉知所屬教師符合推薦資格之者請檢附

  1. 申請名冊Excel  (電子檔繳交)

  2. 申請人執行國科會研究獎勵傑出績效說明表請至本校校務資訊系統「T.3.0.29填寫研究獎勵傑出績效說明表」登錄後印出簽章繳交。(系統登錄列出簽章紙本繳交)

請於4月19日(星期三)中午前繳交,e-mail至  cmed@kmu.edu.tw 及 yachun@kmu.edu.tw 醫學院辦公室,彙整後召開會議送交校方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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