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104.9.25高醫教字第1041103129號函辦理。
二、檢附本校教師評鑑法、醫學院教師評估施行細則(附件)及本校教師評鑑作業程序(附件)各乙份,敬請依條文規定填列。
三、依據本校「教師評鑑辦法」第八條第四款規定-「……或自任教授起連續十二年主持國科會或國衛院研究計畫」申請免予評估者,敬請另洽研發處申請相關佐證資料。
四、教學部分資料,本學院擬請各負責單位出具資料後,將提供各單位參考!
1.教學時數:敬請教師自行查詢時數計算後填入!目前校方系統無法計算系所平均數,請教師以部定教學時數(教授:8小時、副教授:9小時、助理教授:9小時、講師小時)計算權數!
2.臨床教師計算方式:
學校平均每週授課時數+醫院平均每週授課時數
PS.醫院平均每週授課時數→學院擬統一向臨床教育訓練部調閱資料後提供各單位。
五、研究資料:五年內代表性研究成果名稱及相關發表資料,其期刊名稱、發表年代、卷數、起迄頁數及作者請務必清楚填寫!
聯絡窗口:醫學院梁雅婷/分機:2137/2336轉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