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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務處 補助教師全英語授課課程先導計畫徵件須知

 

一、    依據111113日「補助教師全英語授課課程先導計畫徵件須知」簽呈辦理。

 

二、    申請對象:各教學單位本國籍專任、臨床、專案教師所開授之全英語授課課程,且經本校各級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惟通識教育英語文課程(含大一英文、進階英文、進修英文)、體育課程、服務學習、個別指導課程(含研究指導、專題製作、專題研究、專題討論、論文等)、實習、演說性質課程、在職專班課程、全程以學生報告為主課程,及修課學生70%以上為境外生之課程不適用之。

 

三、    申請期間:111121日至1111223日。

 

四、    申請條件:

  • 申請補助教師應於開課前一學期填具「全英語授課課程申請表」(附表一-1
  • 「經費預算表」(附表一-2
  • 檢附經各級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之英文版課程大綱與進度表。

 

五、    附件資料:

111高雄醫學大學_補助教師全英語授課課程先導計畫徵件須知11111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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